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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秋战国是中国历史的童年时期。《天下春秋》中所写的事,发生在公元前481年至47年之间,这段时间是中国历史的一个转折点,一般被史家称为是春秋战国之交(际),即春
秋之末、战国之始,本书只写了八年间的事,但代表的是整个春秋战国之交的时期,而这段时
期,一般被认为是中国由奴隶社会进入封建社会的时期。
《史记·六国年表》始于公元前476年,学术界多采用郭沫若的划分,将公元前476年
为奴隶制的终年,之前(含当年)的二百九十五年是春秋时期,公元前475年为封建制的起
点,开始进入战国时期。
当然,关于中国的封建制始于何时,说法很多,有西周说、春秋说、战国说、秦统一时说、
东汉说和魏晋说等,前面所述的战国说是比较流行的学术观点。关于战国从哪一年开始,学术
界又有不同的说法,除了以《史记·六国年表》始年划分,也有从《春秋》所绝笔的公元前48
1年来划分春秋和战国时代的。
不过学术界不同的看法,并不影响本书的写作,本书虽然用的是通俗文学笔法,但所写的
史实大多是见诸于史书的,其社会背景也是作者对当时社会的研究和理解,本文中所说的“此
时”,指的是春秋战国之交,即本书故事所代表的时期。
本来是想写一部严肃的历史小说,鉴于史料太少,而且学术界对先秦的研究常有争议,若
用正史写法,不免拘谨而生硬,只好将《天下春秋》写成一本历史传奇小说,企图反映当时的
政治、经济、军事以及人们的生活和社会的发展。
虽然书中用了许多武侠小说的笔法,但它绝对不是武侠小说,因为小说中以国家大事的描
写为主,虽然有各种大大小小的战争和格斗,却没有任何“侠”的意味在内。
为了便于读者对书中的社会环境、民间风俗的人的生活习惯容易理解,下面对春秋战国之
际的历史环境略述一二。
一、春秋战国之交的社会环境与风俗
1、社会人员结构
春秋时期的社会阶层分为贵族和非贵族,贵族包括王侯、卿、大夫、士,常被称为“君子”、
“劳心者”、“肉食者”,非贵族包括庶民和奴隶,被称为“小人”、“劳力者”、“藿食者”。
《周礼·载师》郑注引《司马法》中说:“王国百里为郊,二百里为州,三百里为野”,都城
及城郊叫着“国”,因此又有“国人”和“野人”的说法。“国人”是低等贵族,住在城郊;“野人”是农
村中的农民,属“庶民”,又称为“庶人”;边境叫作“鄙”,其居民常常被称为“鄙人”,属“庶人”;
“工商之户”也属“庶民”,住在城中;晋国“作州兵”,是承认国人和野人在“国”(城郊)、“野”之
间的“州”中所私垦的田地合法(“作爰田”)之后,让“州”中的国人和野人负担军赋。
1奴隶
奴隶总称“臣妾”,或说“隶臣隶妾”、“隶臣妾”,如皂、舆、隶、僚、仆、台、圉、牧,还有
阍、司宫、寺人、竖、奴、婢、舂、酋、徒人、胥靡等等说法。不过这中间又的是指其身份,
也有的是从其职责上来区分,所以也不易详细区分。
关于这些人的名称与身份学术界有很多争议。我以为这些“臣妾”并不全是真正意义上的奴
隶,他们的身份职责中有的是官府和贵族家中的服役之人,有的是差役,有的是罪人,有的是
俘虏,很难仔细区别。从其职责上来说,大抵是政事和生活两方面,皂、隶、舆、阍、司宫、
寺人多是以政事服侍为主,在公开场合露面较多;圉、牧、竖、奴、婢、徒人等主要是以生活
服侍为主,一般在官府或贵族家中,私人性质较强;隶、僚、仆、台、舂、酋、胥靡等是罪人、
囚途或俘虏,充作奴役。另外还有优、师等一类的人,是表演娱艺和音乐的人,身份与庶民不
同,又不同于上述奴隶,不过我以为他们也算得上奴隶。
由于这些“臣妾”与主人的关系有亲疏之别,最得主人宠爱的常被称为“嬖人”,因此其地位
作用不同,春秋时期有不少人对政事曾有过影响,或是参与过许多政事。根据史书记载这些人
的活动,可以猜出这些奴隶应该有其家族、朋友,立功可免其身份,犯过的还要降级,绝对不
同于古罗马的奴隶那样全无人身自由,因此师旷对晋侯说“皂隶牧圉,皆有亲昵”。
小说主人公伍封的祖先伍参是楚庄王的“嬖人”,对公元前597年晋楚邲之战有决定性的
影响,从此伍氏登入卿大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