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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章第五节 球场斗英豪(第1/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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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球,古代称为击鞠、打毬或击毬,是骑在马上以球杖击球人门的一种体育形式。因为它是一项相当惊险、激烈的活动,所以要求竞技者不仅具备强壮的体魄、高超的骑术与球艺,更要有勇敢、灵活、顽强、机智的素质。

骑兵,是古代每个王朝都非常重视的兵种。随着骑术的进步,马具的改革,骑兵在唐代达到极盛。中原历代王朝,除了不属于汉族的蒙元和满清,其它历朝历代,都没有像大唐那样,在很长一段时间内,常时间保持几十万战马,十几万骑兵。吞并了突厥后的大唐,现在拥有的骑兵数量,完全可以和历史上任何一个强大的骑兵国家相媲美。

唐代盛行轻骑兵,它有着快速机动与远程奔袭的特长,同时,马上作战、砍杀更为灵活,非常适合与游牧民族作战。而马球运动,正是训练骑术和马上砍杀技术的一种好手段。由于这一军事目的,在李世民的提倡下,马球在唐代风行一时。上至帝王,下到文武百官,无论男女,喜观、好打此球者大有人在,就连没条件骑马的平民百姓,对于观赏马球比赛,也是十分热衷。

安禄山邀请京城武将俊杰打球的事情,很传到了李隆基的耳朵里。这位不安分的皇帝,本来对于马球就非常喜欢,立刻下令,将这次球赛,放在含光殿及毬场进行。

含光殿虽然紧挨着太极宫,但它实际上归大明宫

第二天下午。阳光温暖,无风无云,刚好非常适合进行室外活动。

含光殿及毬场上,更是早就人头涌动,说笑声响成一片。

皇帝李隆基和武惠妃等后宫嫔妃也都坐殿前,准备观看球赛。

“安卿!这就是你说的新球!”李隆基重重地扔了一下拳头大小的橡胶球,等他弹到半人多高。才身手接住。

“是的!陛下!这个橡胶球,是臣的干儿子孙孝哲。在前往新大陆的时候发现的,觉得用来当球,肯定可以让球赛更加精彩,臣就准备和几个好友试一试!”安禄山幞头,穿窄袖袍,着黑靴,腰间束带。手持一根偃月形球杖,恭敬的在下面回答。

“呵呵!不错!不错!比木头地弹性可是要好多了!”李隆基再扔了几下,一不小心没抓住,让球弹了开去。

“我来捡!我来捡!”一声欢呼,坐在武惠妃旁边的李滔,已经飞快地跳下座椅,蹦跳着去追滚动开去的马球了。

“呵呵!是的!陛下!而且这球弹性特别好,还比较柔软。就算打到人身上,也不会有大的伤害!”安禄山笑着看向满脸高兴的李滔。

自己这个挂在别人名下的儿子,看来也很喜欢运动吗!

唐代马球用的球叫鞠(为了看起来方便,直接就叫球了),多选用质地坚硬、弹性好地木制成。拳头大小,中空。外层涂上红漆,特点是“坚固净滑”。安禄山试过这个橡胶球,它的弹性比这种木球要好,但比现代的网球之类的则要差上很多,重量却又和木质球差不多,非常适合当作马球。

“恩!我看确实不错!好了!你们马上开始比赛吧!我看再罗嗦下去,底下的那些人可都要有意见了!”李隆基笑着指了指在场地周围的上千围观者。

这些人老老少少,男男女女,各阶段的都有。他们基本都出自京城豪门。一次小小的马球比赛,就吸引了京城大部分豪门来观看。除了马球运动确实非常受到欢迎外。另外一个不可忽视地原因,就是比赛的人。是安禄山等一大帮当朝权贵。

“秦大哥!李兄!我们今天怎么个比法呀?”安禄山笑着招呼那边已经差不多准备好的一对人马。

这次由于仅仅是想试验新球,安禄山找的,自然也是一帮自己熟悉的人。已经出任左羽林将军的秦思礼,右卫将军地李藻,怀化中郎将李若水等十人,没个人都有将军的头衔。自己这一方,则主要是哥舒翰、田承嗣、田乾真、崔乾祐等手下将领,也是十人。除了哥舒翰,其他人最低的品级,也是正五品。

唐代的马球,分为单、双球门两种比赛方法。单球门是在一个木板墙下部开一尺大小的小洞,洞后结有网囊,以击球入网囊的多寡决定胜负;双球门的赛法与现代的马球相似,以击进对方的球门为胜。比赛时,则纵马弛逐用杖击球,进门为得分,称“得筹”,胜者增红旗一面,负者罚减红旗一面。

“哈哈哈!既然是比赛!那当然是打双门了!”秦思礼回答的十分爽快。

“好!正合我意!”安禄山大笑。

作为一个现代,球类比赛,还是比较习惯打进对方地门。

“不过这样地比赛太单调了,我们再添点什么东西才行!”秦思礼一脸的戏虐。

“添什么?”安禄山心中有点犹豫,但面上却答应地非常爽快。

自己堂堂一个郡王,当然不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退却,但最好秦思礼别提出什么京师玩法之类的东西。自己的手下,本来就因为来自边疆,习惯野蛮的马球法,对于技巧性的东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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