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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章 这世界,我来了!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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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神识退出肉身。

    只觉浑身神清气爽,飘飘欲仙。

    李凤栖睁眼看向现实世界,眼前一片濛濛白雾。

    心中明了。

    这是灵气。

    只不过相对于上两次看见的灵气,这一次看见的灵气稀薄了不少。

    倒是不难理解。

    一座城市一个天选之子,所有人都在修行的话,吸纳灵气又消耗,再不停的吸纳,灵气终究是会少的,最终会消耗殆尽。

    除非有源源不断的灵气补充。

    挣扎着起身。

    先拿回朝歌。

    一步一步来到陆旭尸首面前,感触万端。

    无论人类消失前你是何等牛逼的富二代,又或者是富一代,甚至是高高在上的当权者,在这个人类消失的修行世界里,所有人都在同一起点。

    当然,世界没有绝对的公平。

    所以,也并不算在一个起点。

    天赋好的,自然拥有更多可能和前景,天赋差而又不努力,更没脑子的人,终究会成为他人走向王座的垫脚石。

    李凤栖不知道自己算哪一类。

    天赋不好?

    可又得到了朝歌这柄一看就牛逼闪闪的剑,还有配套的剑法,又得到《太虚经》。

    怎么看都天赋满满。

    天赋好吗?

    可练了三年多的剑,直到今天因为杀了陆旭,在某种规则下,实力增加才开辟出秘境,算不得自身努力的成果。

    难得糊涂。

    当这一场猎杀游戏结束时,所有的事情自然水落石出。

    先去捡长枪龙胆。

    极重。

    不过练了三年多的剑,也练了三年多的《太虚经》,又开辟了秘境,李凤栖双臂之力早已非常人,倒是不难。

    龙胆,好名字。

    没来由的让人想起演义里万军阵中七进七出的赵子龙。

    佩剑扛枪,李凤栖准备回家。

    走了两步又顿住。

    回首看了一眼陆旭的尸首,一声长叹。

    得了。

    谁叫我勉强算是个受儒家影响的读书人。

    死者为大,入土为安。

    李凤栖先将长枪龙胆放到他停在停车场的车顶上,车身竟然下沉极多,显然这长枪至少也得一两百斤,不比腰间的朝歌轻多少。

    在大街上找了一辆还有车钥匙的车。

    将陆旭的尸首运到郊外埋葬。

    忙完这一切,等李凤栖回到家,已是夜幕深沉,煮了碗面随意吃了两口,下楼找了个药店,按照他的生活经验以及这两年看过的书,配了些治疗内伤的药。

    以万金油云南白药为主。

    睡觉。

    一觉到天亮。

    端坐于云天的女子一直关注着李凤栖,看见他埋葬陆旭的尸首,女子撇嘴吐出两字。

    迂腐。

    看见他自己配药治疗内伤,女子又撇嘴。

    愚蠢。

    《太虚经》可不仅仅是吸纳灵气的修行心法,也有疗伤之能,当年牧野一战,天枢上相和商皇打了个两败俱伤,大道受损。

    天枢上相不一样重返圣人之境。

    可不是靠什么灵药。

    就《太虚经》。

    直到看见李凤栖睡去,端坐的女子无聊的荡漾着小脚丫,搅弄脚下的云朵,如搅弄着清流,叹道:“哎,贪心的人哟,选择道、剑双修呢,会死得很难看啊。”

    道、剑双修,在仙坠之前,不难。

    可仙坠之后,剑修很难。

    道、剑双修,更是绝无仅有。

    这条路太难!

    女子百无聊赖,起身,长长的伸了个懒腰,“走了走了,去看看那个练拳的少年,是不是还不愿意他那双圣洁的手沾染上一丝血腥。”

    其实可以理解。

    谁叫那少年祖上数人都是医者,耳濡目染深受影响,而人类消失前,他又学医……

    医者仁心,救人而不杀人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。

    还有远方的苟且。

    一觉醒来,身体好了不少的李凤栖不敢松懈,昨日惨胜陆旭,这并不是终结,接下来还有更多的厮杀。

    杀人,或是被杀。

    无从选择。

    世界,已不是原来的世界。

    但无论这样,李凤栖不也

    会选择主动杀其他的天选之子。

    人生就是如此,很多时候我们都在随波逐流,却渐渐忘记了初心,然而追求初心,意味着我们要放弃很多。

    有时候放弃的是生命。

    李凤栖虽然还没有这种为了心中的正义而放弃生命的觉悟,但他具有一个人该有的人性——生命是平等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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